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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婚姻感情挽回
  • 恨她「拋夫棄子」 冰妻屍14年

  • 住苗栗縣的陳姓女子十四年前死亡,檢察官以自殺結案;陳女的丈夫疑因恨妻子「拋夫棄子」,迄今不願出面收屍,在桃園市殯葬管理所冰存十多年;陳女的女兒日前想出面處理後事,又被父親以「懷疑他殺」阻止下葬。

    「沒想到,爸爸恨媽媽那麼久。」桃園縣社會局日前找到陳女的女兒,她獲悉母親十四年來沒有下葬,傷心痛哭。她說,媽媽在她讀國小時離家,鄰居說是到外地工作幫忙養家,但爸爸說「媽媽是拋夫棄子」,很氣母親無情無義。

    沒多久,傳來母親的死訊,她以為父親氣歸氣,總該為母親辦好後事。陳女的女兒難過地說,她出嫁後隨夫家遷到桃園市,「沒想到母親的遺體就冰在我最近的地方,我卻不知道」。她想出面為母親處理後事,但父親表示「可能是他殺」,不讓她處理。

  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認為,人死為大,再大的仇恨都該放下;陳女丈夫若願意出面辦後事,多年來共三百萬多元的冰存費可以一筆勾銷;再不出面,就走法律途逕,要求清償全部費用。

    桃園市殯葬管理所最近清理「無主屍」,發現躺在冰櫃裡十四年的陳姓女子雖有家人,但一直未下葬。

    殯葬所人員說,陳女十四年前在醫院過世,檢察官相驗後以自殺結案,但死者家屬不願出面辦理後事,殯葬所始終不知道原因,每年清明節,伴隨她的不是家人的祭拜,只有市公所的集體祭祀。

    不過,與陳女丈夫熟識的鄰長說,陳女丈夫不讓妻子下葬不是氣她與人私奔,而是懷疑妻子的死與拐走她的男人有關,因經濟能力不佳,無力為妻打官司,但又不甘心賠上妻子性命,因此在十多年前桃園縣政府發出簽領屍體的公文,他就拒簽,也不讓妻子下葬,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。

    桃園地檢署指出,陳姓女子的丈夫雖拒絕為妻子殮葬,但陳女的女兒有權利幫媽媽辦後事,只要向檢方聲請補發相驗證明書就可以下葬;至於死者丈夫質疑有他殺嫌疑,還是可以先收埋屍體,刑案慢慢再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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