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弗羅倫斯(台北市)】
我先生是獨子,上有兩個姊姊,下有兩個
妹妹。婚後,我對公婆比對自己的爸媽更好,對大、小姑的孩子也視如己出,我回婆家的
次數比先生還多。
買房子前,房租、孩子的費用我付;買房子後,公婆的生活費我出。為了長期洗腎的公公
,我常上網查資料、掛號,定期幫他檢視藥物,注意副作用。
我感激公婆幫我帶小孩,讓
我安心工作,住在附近的大姑也頗幫忙。但直到先生的外遇對象懷孕事件爆發,一切都變
了。
婆家說,反正很多政商名人都三妻四妾,要我接受事實,但我不願意,他們便將事件
發生的原因歸咎於我,連夫妻房事都拿出來說。
他們讓外遇對象探視住院的公公、打電話安慰婆婆;大姑在背後對我說長道短、小姑夫妻
送外遇女子回家……他們所做的種種踐踏我自尊的事情,徹底擊毀我對這個家十年來的情
感。
為了孩子,我選擇平靜的留下來過日子,但也因此明白媳婦永遠都是外人,和婆家之間還
是留點空間、保持距離比較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