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要錢不成瞞墮胎 夫訴離獲准
中國時報 2011/05/17【李忠憲/新北市報導】
去年才與蔡姓男子結婚懷有身孕的孫姓女子,婚後大變,向丈夫要每月二萬五千元生活費給自己母親不成,竟偷偷將腹中小孩拿掉;之後早出晚歸,丈夫見她無故半夜回家,不願開門,她竟謊報丈夫在屋內要自殺,讓警消白忙一場。蔡受不了老婆個性,向板橋地方法院訴請離婚,法官昨日判准雙方離婚。
判決書指出,去年二月,家住板橋的蔡男才與認識四年的孫女結婚,蔡因為父母反對經商暫時沒有工作,小倆口生活費用都由蔡父母支付,每月給二萬三千多元給媳婦零用,不久就懷孕。
豈知孫在婚後隔月,就以母親為單親家庭,希望蔡每個月能另外給二萬五千元給孫母,丈夫由於沒有固定收入,無法承諾,孫因此相當不悅,也開始蔡家的噩夢。
孫開始對丈夫亂發脾氣,無端懷疑他有外遇,甚至用肚裡胎兒要脅簽下切結書,要他向爸媽要錢。蔡在四月勉強簽下後,跟父母商量,結果以結婚時已給聘金跟紅包約四十萬元否決請求。孫因而心生不滿,竟由母親陪同到婦產科,謊稱自己未婚要墮胎而將孩子拿掉。
數天後,孫在母親陪同下到蔡家認錯道歉,表示會改掉激烈極端個性,住回家中後,就藉口要補習,每天早出晚歸。在五月某晚孫又再次深夜才返家,丈夫不願開門,她竟直接報警謊稱丈夫在屋內酒醉,心情不好要自殺,警消獲報立刻出動大批人員到現場,結果才知是烏龍。
六月間,孫又拿著不知什麼內容的保密協議要蔡父簽署,結果又當場爆料稱丈夫婚前曾吸毒,令蔡家人錯愕,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法官認為,雙方婚後不久就因金錢等方面認知差距產生嫌隙,孫更在未徵得丈夫同意下擅自墮胎,嚴重破壞雙方信賴,不積極經營夫妻圓滿生活,經常早出晚歸並謊報丈夫自殺,造成夫妻情感裂痕加深,最後判准雙方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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