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衣全拍照存檔 醋男虐妻判離
自由時報 2011/05/23〔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
結婚23年,丈夫懷疑妻有小三,用相機拍下妻所有胸衣、內褲存檔,並跟蹤妻子到公司,甚至曾與妻口角,竟把汽車停在快車道上,人跑去買酒喝,妻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。
車停快車道 兀自喝酒去
被妻指控歷歷的張姓男子昨不在家,家人拒絕受訪。張向法官否認大部分指控,只承認曾在車內大吵後,憤而把車臨停路上,獨自去買酒喝。張妻則向法官哭訴,當時車內還有2名子女,她沒有汽車駕照,不知如何是好,只好硬著頭皮把車開回家,回到家手還不停發抖。
夫妻2人78年間結婚,育有2名子女,妻子指丈夫自95年失業迄今,負債累累常藉酒消愁,經債務協商後,她被迫每月替丈夫償還3萬元,被告還偽簽刷爆她的信用卡,留下未繳款11萬元。99年5月更逼迫她再辦一張信用卡,供他刷卡花用,不從便暴力相向。
她指控丈夫疑神疑鬼,曾在凌晨3點將她叫醒,質問她一整天行蹤,若不起床回應,他會撥弄她的手腳干擾睡覺,甚至用抱枕甩打她嗆「我沒睡妳也別想睡」,她稱當時受不了虐待,往外跑想尋求警方保護,卻被公婆拉住制止。丈夫後來變本加厲,竟把她的胸衣、內褲一件件拍下存檔,比對有無遺留在外或短少,作為有無小三的證據,令她不堪其擾。
對於妻子的種種指控,被告幾乎全部否認,他反控妻子99年5月無預警離家出走,拋夫棄子,置年邁重病公婆於不顧。他強調曾有過4個工作,卻因公司營運不善關閉或非自願性離職,並非他對家庭無責任感。他也否認暴力對妻,反咬妻曾用掃把丟他,雙方各執一詞,因妻舉證較多,法官最後判准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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