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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婚姻感情挽回
  • 阻攔作證 家暴男擄妻性侵

  • 【呂志明╱台北報導】
    家住台北市的邱姓男子,因為時常毆打分居的妻子,其妻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邱男為了不讓妻子出庭作證,竟然在妻子送小孩上學返家途中,將妻子攔住並強押回住處撕光衣服性侵得逞,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,依強制性交、傷害等罪提起公訴。

    檢警查出,六十歲的邱姓男子,與小他十五歲的妻子,因為感情不睦而分居,去年一月間,邱男前往妻子住處因細故發生爭執,就徒手毆打妻子、用毛巾拉扯妻子的頭頸,二月初,又埋伏在妻子住處外,趁著妻子外出倒垃圾,尾隨後面拉扯肩頸,質問妻子為何避不見面,其妻不堪受虐,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聲請保護令。

    怕做不利證詞
    去年二月二十三日,台北地院針對這起家暴案件,傳喚二人出庭審理,邱男怕妻子出庭做出對他不利的陳述,一大早就在妻子平時載送小孩上學的途中等候,趁著妻子騎摩托車行經木柵路巷口等候紅綠燈時,將機車推倒在地,造成其妻全身多處傷害,邱男再將妻強拉至其停放在一旁的車內,將妻子載往住處,撕光衣服性侵得逞。

    傷單戳穿謊言
    邱男性侵得逞後,還要求妻子不要出庭,其妻假意同意後,由邱男開車前往新店中興路一段台北地院簡易法庭附近,邱男準備自己出庭,拿走妻子的錢包,要妻子在附近便利商店等他,但妻子一下車,就立即狂奔到簡易庭二樓家暴服務處求救,社工見狀後報警處理。
    北檢開庭時,邱男承認曾與妻子發生爭執,但絕沒有動手打她,至於二月開庭前,是妻子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,他沒有強迫她。
    不過檢察官從當天處理此案的社工證詞,以及邱妻的證詞及驗傷單,認定邱男違反妻子意願予以性侵,依法起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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