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控不做家事 妻反告遭家暴 ed
【聯合報╱記者鄭文正╱台中報導】 2008.05.21
台中市籍陳姓男子婚後夾在母親、姊姊與妻子三個女人間,質疑妻子未考量他立場,婚後不做家事,還常無故罵婆婆、大姑,只好向台中地院訴請離婚,妻子否認反控老公施暴,法官見雙方缺互信、感情不再,昨判准離婚。
判決指出,陳姓男子(46歲)與吳姓婦人(40歲)結婚已5年,婚後產下長子後,又生了一對雙胞胎。在庭上,陳姓男子在庭上抱怨妻子,連他的母親也向法庭陳述,媳婦在家裡只負責帶小孩,不用做家事或煮三餐,常因小孩吵鬧,就在家裡動不動大吼大叫,發洩情緒,她是做代書的,看不起我們家是務農的。
婆婆委屈的說,有時她見媳婦與兒子吵架,還動手垂打兒子胸部,他兒子也沒回手,就靜靜的讓媳婦垂打胸部,她勸媳婦「你可以不要這樣嗎?小孩都還小」,但媳婦很兇的回話「你們一家三人不要跟我講話」。
吳婦否認指控,她說,生下來的三子中,大兒子兩眼對焦不清楚且有語言障礙,之後的雙胞胎小孩也都有斜頸、斜視等問題,都要自費復健、治療,所以才都由婆婆及大姑分擔家務。
法官認為,陳、吳這對夫妻先前就互控傷害過,未尋求管道溝通,互相攻訐、對簿公堂,雖吳婦不想離婚,但夫妻之情既已不再,昨判准離婚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