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妻被拐護婚姻 趴引擎蓋阻去路無罪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
為愛拚命!陳姓男子深夜看見潘姓妻子坐上由莊男駕駛的BMW,竟衝到快車道,趴在引擎蓋上拍打,
要求兩人下車;一審依強制罪判陳男3月徒刑,陳男上訴高院,指懷疑妻子有外遇,
為了「保護婚姻」,才出此下策。高等法院認定陳男當時打「110」報警,
確有可能以為妻子與人通姦或被誘拐,改判無罪確定。
前年9月23日深夜近11時,陳姓男子看見潘姓妻子坐上一輛BMW,竟不顧自身安危衝到快車道,
趴在車子引擎蓋上拍打,要求潘女與開車的莊男下車,兩人為此鬧翻,兩天後即簽字離婚;
但潘女批陳男明知她是搭同事莊男開的公司代步車,卻攔車拍打叫囂,不滿陳男始終不認錯道歉,
堅提強制罪告訴。
士林地院認定,陳男蓄意阻擋潘女和男同事去路,依強制罪判刑3月,陳男不服,上訴高院堅稱,
他不認識莊男,事發前,潘女已多日沒回家,以為潘女有外遇而攔車,目的是「保護婚姻」;
另一方面,他擔心潘女遭莊男誘拐離家,為了「保護妻子」,才會以此方式攔車,
何況該車仍處於可移動狀況下,並未妨害潘女等兩人行動自由,應不構成強制罪要件。
高院審理認為,陳男冒險攔車時,還報警宣稱「我抓到我老婆跟人家通姦」、
「我趴在一輛BMW車子的車蓋上」等語,並要求潘女與莊男下車講清楚,
認定陳男並無強制罪犯行,改判無罪。
2014-1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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