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婦送小狼狗600萬 罹癌被甩討不回病亡
〔記者張筱笛/台北報導〕
放棄熟男 選擇嫩男
經營卡拉OK店的陳姓熟女,給王男600萬元,希望王男好好照顧她;
豈料陳女罹癌後,王男卻不聞不問,憤而提告要求還錢;陳女無法舉證贈與目的,
判王男免還;然而,陳女等不到判決,已於上週病逝。
陳姓熟女原有男友,王男大學畢業就到陳女的卡拉OK店上班,
陳女劈腿王男,兩人同居後,陳女送給王男600萬元,
希望王男好好照顧她;豈料4年前陳女罹癌,王男卻未履行當初的約定。
打官司輸了 她已病逝
陳女主張,她交給王男1100萬元,
給王男這些錢是「有條件的」(後來王男有還她500萬元),
認為王男拿錢就要照顧她;但96年起,王男就很少回家,
她罹癌後,王男也不聞不問,讓她很痛心,要求王男還錢。
王男答稱,陳女給他600萬元,當時約定男友沒來時,2人就在一起,但沒約定要照顧陳女。
王男還說,分手之後,陳女向他要錢不成,還告他侵占,刑事部分已獲不起訴。
法官認為,雙方雖曾討論要照顧彼此,但陳女無法舉證,
說明600萬元的贈與條件是「王男須照顧陳女」,判陳女敗訴,無權要回這筆錢。
2014-1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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