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當老師存款少 宅男丈夫訴離婚
陳男中年轉業不順,翻到的妻子存摺,指控妻子明明薪水很高,存款卻很少,男人自尊心作崇的他,找妻子質問錢花到何處,妻只說補貼子女生活費,輕易帶過,令他不滿。
他以妻子對財產有所保留,未如實告知,已造成夫妻猜疑,無信賴基礎,彼此冷戰分房13年形同陌路,對公婆態度也不好,要訴請離婚。兩人的兒子上法庭為母親抱不平,說多年來受委屈的是母親,該提離婚的是母親,而非父親。
法官表示陳男質疑妻子婚後財產流向,拒絕與妻溝通,是造成婚姻裂痕主因,妻子仍對他有夫妻情義,且二人兒子作證指父親內向,與母親溝通少,反對父母離婚,因為母親沒有做錯事;法官因此認定陳姓夫妻婚姻失合,主要責任在男方。
來源:聯合新聞網 2015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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