狠毒暴力老公 刺妻塗墨疤如刺青 ed
自由時報 2008/06/05 〔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
楊姓女子婚後才知丈夫酗酒暴力,結婚17年還生下5名子女,曾經被丈夫持剪刀刺傷,留下有如刺青的疤,楊女因而患憂鬱症,最後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獲准,因無力養育子女,忍痛放棄5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。
楊女和丈夫於79年間結婚,酒後常因細故動輒飽以拳腳,並曾用剪刀刺傷她,再塗抹墨汁於傷口,使傷口癒合後留下如刺青般的疤痕,並當庭出示傷疤,令法官也為之動容。
楊父出庭作證指控女婿惡形惡狀,甚至當父親電話關心女兒時,女婿還在一旁吼罵,懷疑自己的妻子在跟「客兄」講電話,此外,他也曾到被告家中關切,被告曾被當面辱罵「三字經」,即使女兒自殺送醫躺臥病床,被告仍照常辱罵自己的妻子,求法官判准女兒訴請離婚。
法官根據相關證詞及社工訪視內容,判准離婚,由於被告並無家暴子女紀錄,楊女又因病情與經濟狀況,不得不放棄對5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,法官最後判給被告,楊女每月第一、三週的週六或週日,也必須與子女會面並偕同外出,讓子女同享有父母之親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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