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喝酒就變樣 婦離婚獲准 ed
【聯合報╱記者郭勝恩╱嘉義報導】 2008.06.26
嘉義縣李姓女子指丈夫黃姓男子酗酒、嗜賭,不僅常對她動粗,違反保護令,更誣指她與別的男人玩刮下體體毛的變態性遊戲,還要驗3個孩子的DNA,她隱忍多年後,決定切斷與丈夫的姻緣路。
黃姓男子則聲稱太太負債信用破產,需索無度,他無法支付,太太才提出離婚訴訟;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傳喚相關證人,確定李女所言屬實,加上黃姓男子酒後又有在孩子面前裸露生殖器、玩糞便等異常行為,法官昨天判准2人離婚,孩子歸李女監護,黃姓男子每月需負擔孩子各1萬元扶養費直到成年。
李女在開庭中指出,她與黃男結婚8年多,育有3名子女;丈夫酒後總會對她拳打腳踢,去年4月間她聲請保護令獲准,不到半年丈夫就違反保護令,她提出告訴竟被夫家趕出家門,只好帶3名子女回中部娘家居住。
李女說,丈夫只要喝酒情緒就不穩定,辱罵她是妓女,並聲稱「窗戶壞掉,妳偷男人比較方便」,2、3天就要驗她的下體及孩子的DNA,更告訴她的姊姊說她「與男子玩變態性遊戲,把下體體毛都刮光」。
黃姓男子庭訊時坦承對太太動粗,「但那是太太亂花錢,隱瞞婚前刷卡刷爆,信用破產的事實,多年來我和父母付了400萬元,她仍不感激,還對公婆指桑罵槐」,他強調絕對沒有說太太偷人,全是太太片面之詞。
李女的姊姊作證說,妹婿確曾質疑妹妹出軌,刮除下體體毛,由於雙方鬧得不可開交,她帶妹妹到醫院檢查,根本完好無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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