慾照威脅舊情人 小心吃牢飯 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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慾照威脅舊情人 小心吃牢飯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報導】 2008.07.15
桃園市高姓男子和女友熱戀時留下慾照,2人分手時,高拿慾照威脅要散布和同歸於盡,昨天被檢方以反覆實施犯罪,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
桃園地檢署指出,拿慾照威脅只是觸犯恐嚇罪,過去少有被告遭羈押,最近因不斷發生恐怖情人殺害女友、挖眼割鼻的慘案,法院也擔心慘劇再發生而裁定羈押,是社會震驚案件讓法院改變態度的案例,檢方表示,今後這類不斷騷擾、恐嚇的手段,不見得能安然過關。
桃園地檢署調查,高姓男子(28歲)和王姓女子半年前發生婚外情,兩人打得火熱時,常相約開房間,後來同居3個月,還自拍慾照留念,6月間,高姓男子因對王女施暴,王女認為跟著他沒保障,先分居再提分手要求。
高姓男子不願意,從6月下旬到7月11日,數度傳簡訊威脅,包括「慾照未刪除,隨時可在網站散布」、「不出來見面就把慾照傳到公司讓你抬不起頭」、「我一無所有,要與你同歸於盡」等,王姓女子不堪其擾,報警後仍不斷被騷擾,桃園警方昨天報請檢察官處理。
檢察官擔心高姓男子會用極端手段報復,昨天簽發拘票捉拿高姓男子後,以反覆實施犯罪聲請預防性羈押,法院裁准,讓他因慾照恐嚇而吃牢飯,過去罕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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