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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婚姻感情挽回
  • 勵馨:員警壓力大 有可能成家庭暴力的施暴者

  • 2007/04/11 20:32
    (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十一日電 ) 勵馨基金會屏東分會今天在募集家暴家庭外展服務經費的記者會上,提出一個家暴個案,案主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,長期受到警察老公的精神虛待,包括強迫行房和用槍威脅。勵馨表示,這個個案也隱藏著警察在工作壓力大之下,不乏對自己的親人施暴。
    勵馨社工員蔡玉蕙表示,這個個案夫妻倆都是三十多歲,案主只有小學畢業,結婚十幾年來,案主遭受丈夫長期精神虐待,因此患有重度憂鬱症,雖長期服藥並接受心理諮商輔導,仍沒有改善。
    她表示,因為案主只有國小學歷,有許多的字都不懂,夫妻有很多地方落差很大,娘家遠在北部,與娘家人感情疏離,少於連繫,因此受暴多年都一直淚水往肚裡吞,且先生常違反案主個人意願強迫行房,或在案主服用安眠藥入睡後強迫進行性行為,讓案主相當痛苦。
    蔡玉蕙說,這位警察老公甚至會在工作壓力大時,威脅要拿槍與案主同歸於盡,在最近一次的家暴後,案主終於克服多年來的心理障礙,勇敢的前往醫院驗傷,診斷為疑似性侵害,案主持診斷書聲請保護令,原預定在保護令核發後就可先離家,以保護自己,之後再評估是否離婚。
    但是,因為案主不懂得蒐證方法,沒有收集到其他證據,法官認為證據不足,在開庭後聲請遭到駁回,案主心裡非常受傷,認為法律仍是有權勢者的優勢,因先生是公部門工作者,所以案主認為法律仍是維護自己人,並沒有保護弱者,非常氣餒,對未來感到沒有希望,想自我放棄。
    社工員於是從法律面、心理面、親子關係及生涯規劃等面向鼓勵案主面對困境,找出一條新的出路,而且也鼓勵她不要再拒絕別人的關懷與協助,不過,案主不再跟勵馨社工員聯繫。社工輾轉聯絡到友人轉述案主不會再提抗告,只想過平靜的生活,且請社工不要再去電關心案主。
    在記者會中,屏東縣議員李清聖認為,這個案子的警察身份不宜在媒體曝光,因為警察已經夠辛苦,壓力夠大,但勵馨基金會屏東分會主任陳源認為,勵馨之所以將此案的警察身份曝光,也是想凸顯警察在工作壓力大下,親人難免成為發洩的管道,或許也是警政輔導單位該注意的事。
    勵馨基金會自1988年設立以來一直陪伴關懷弱勢婦女,2002年起在屏東地方法院駐點服務,協助尋求司法系統救援的受暴婦女。陳源表示,屏東地方法院的家暴服務處去年共服務二千四百四十一人次,累積個案高達一千九百多人,較原定計劃多出百分之六十三的服務量,可見家暴個案已經愈來愈能勇敢的向外求助。
    家庭暴力類型仍以婚暴居多,有九成是婦女,其次為兒童虐待,再其次為其他如老人虐待與親屬間虐待。
    蔡玉蕙表示,這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,婦女在多年受暴後產生憂鬱症,但卻常對自身經濟、親情及心理的需求和依賴處於極度的矛盾衝突中,尤其多數的婦女因為沒有經濟能力,而無法脫離家暴環境。
    為此,勵馨屏東分會積極募集家暴家庭外展的服務經費,將在五月五日下午三時,在屏東科技大學的述耘堂,舉辦一場母親節愛心音樂會,愛心門票每張五百元,在屏東市公所服務台售票,洽詢電話:( 0八)七三六0九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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