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納妾!中國離婚始祖徐志摩 我們各自償還我們的自由
現在離婚率愈來愈高,不過你知道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倡導離婚的人是誰嗎?就是徐志摩。他和前妻張幼儀就是中國第一宗離婚的夫妻,也因為徐志摩高調和陸小曼再婚,也讓當時封閉的社會逐漸開放,甚至流行起了離婚風潮。
熱情奔放的徐志摩,在詩集中滿是對陸小曼的愛,對愛情執著的他,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提出離婚、更倡導以離婚來走出不幸的婚姻的第一人。徐志摩研究會長章景曙指出:「張幼儀第一次還聽錯,是不是納妾?她還以為是納妾,她認為從她舊式的家庭觀念,納妾是可以接受的,從現在的資料證明,但是徐志摩在這一點上面,表現得不同於一般的人想法,他認為不是納妾,是離婚,我們各自償還我們的自由。」
徐志摩和張幼儀留學歐洲期間離婚,發表的離婚通告,也讓當時離婚成為一種婚姻的最終解決方式。
1922年一項婚姻調查發現,在835位受訪者中,只有5%的人自己選擇結婚對象,而在300多名未婚者中,也有86%的人希望能自訂婚姻,由此也可看出,婚姻自主權正在增強。與此同時,離婚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,這時離婚己經成為一種追求婚姻自由的表現。
徐志摩和陸小曼的離婚、再婚,如今雖是一段浪漫往事,但在當時卻深刻影響中國現代男女婚姻觀念,離開了父母媒妁之言的錯誤婚姻,更多人也因此選擇了屬於自己幸福的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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