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人抓猴 32萬換1張照片
大紀元2006/1/9訊〔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
屏東市一名婦人懷疑丈夫外遇,僱請徵信社抓猴,想不到卻「請鬼拿藥單」,花了32萬5千元只換來一張照片,徵信社要求再裝針孔攝影機,75萬元器材費得先付50萬元,甚至登門惡言相向,使她心生畏懼,警方昨天依詐欺、恐嚇等罪嫌,將陳、蔡姓徵信人員移送法辦。
37歲少婦因丈夫每天夜歸,身上還傳來陣陣粉味,卻與她的香水味不同,懷疑丈夫有外遇,翻找電話簿找到一家徵信社,並與對方簽下委託書,徵信社僱請陳姓(27歲 )、蔡姓(30歲 )員工跟監偷拍少婦的丈夫,期間向少婦收費32萬5千元。少婦表示,對方只提供一張偷拍照片,照片卻無法證明任何事證。
陳、蔡二人轉而建議少婦加裝針孔攝影機,就可以取得更深入的照片證據,針孔攝影機裝設與器材費用需75萬元,得先付50萬元。少婦發覺有異予以婉拒,不料,因少婦遲不交付50萬元,兩嫌竟不斷電話騷擾催討,約她到市區某處付款,少婦不敢赴約,對方竟到少婦住處強索,一進門就惡言相向,質問她為何不付50萬元。
警方據報,出動配槍的制服員警將3人帶回偵訊,該徵信社員工也到場聲援,反指屏東分局員警是假冒的員警,讓處理員警啼笑皆非,訊後依詐欺等罪嫌移送陳、蔡兩人。
警方表示,少婦花了32萬5千元只換來一張照片,卻沒有拿到任何發票或收據,呼籲民眾僱請徵信社時應該停看聽多比較,或向相關公會查詢,以免被敲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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