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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氣學妹橫刀奪愛 空姐發信誹謗

  • 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報導】 2010.08.03

    某航空公司李姓空姐,不滿同是空姐的學妹橫刀奪愛,連續寄11封電子郵件指對方色誘男人、墮胎二次,還指男同事外遇,結果喚不回舊愛、反吃上誹謗官司,桃園地院昨判她8個月徒刑。

    桃園地院調查,事發後已經離職的李姓空姐(42歲)原本和公司徐姓男同事相戀,三年多前,吳姓空姐介入,徐姓男子移情別戀,和吳姓空姐熱戀後,兩人結婚。

    李姓空姐因為無法容忍吳女橫刀奪愛,且吳女是她的學妹,李女因此氣得數度傳電子郵件給公司多名同事,指稱吳姓空姐「和已婚男子發生性行為、色誘機長到賓館開房間、墮胎二次」。

    除此之外,她還另爆徐姓男子「外遇離婚、喝吳姓空姐從飛機上偷來的酒」等,吳女和徐姓男子氣得告她妨害名譽。

    桃園地院審理時,李姓空姐供稱「自己所說的都是事實」,不過法院認為李女沒有證據,僅是聽聞和臆測,而且這些事無關公眾利益,都是個人隱私,因此認定構成妨害名譽。

    而因為李女先後傳過11次郵件,被以11個誹謗罪合併量刑,得易科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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