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忘舊情人 尖刀電擊棒逼復合
中時電子報╱顏玉龍/中和報導 2007-08-22
不甘心情人節獨處,23歲男子江欽賢十七日持刀及電擊棒到李姓前女友住處,挾持她至三重租屋處共度情人節,李女翌日趁機兔脫,沒想到,江嫌情人節夜晚又再度約李女談判,她不堪前男友多次騷擾,憤而報警逮人。
有毒品前科的江欽賢,不滿交往2年多的19歲李姓女子在兩周前提議分手,加上適逢情人節將至,隨處可見情人節相關商品及情侶在街頭的親密景象,竟在十七日下午五時闖入李女位於中和市員山路住處,持水果刀及電擊棒將她困在臥房內談判。
李女說,江嫌雙手分持水果刀及電擊棒,劈頭就說,「我今天就是要跟你拚命,你別想跑,你很白目,為何要離開並逃避我,不管你走到哪,我一定會找到你」,還刻意在她面前講電話,意指要向友人借槍。
江嫌奪走李女皮包後,恐嚇她要共度情人節,她擔心江嫌傷害她及家人,乖乖跟著他到江嫌位在三重的租屋處;不過,李女翌日發現江嫌並無放人意思,趁其不備奪門而出。
未料,江嫌不願善罷干休,情人節(十九日)當晚再度來電恐嚇,兩人相約二十日凌晨在三重市正義北路碰面,雙方一言不合,在超商外上演全武行,最後江嫌強行開走李女自小客車後離去,店員見狀,勸李女報警處理。
李女說,她前後遭江嫌恐嚇4次,身心俱疲且不想再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。警方廿日深夜十時許,在江嫌租屋處將他逮捕,訊後依強盜、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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