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>
徵信快報
(國際)新加坡男子性侵女兒 被判16年徒刑
中廣新聞網 2007/08/22
新加坡一名男子性侵女兒長達4年之久,被新加坡法院判處16年徒刑。
新加坡報紙說,這名50歲男子從女兒10歲起,開始性侵女兒,持續4年,後來女兒對阿姨說,她不喜歡爸爸愛她的方式,阿姨才警覺到事態嚴重,和少女的媽媽一起報警。這名男子原本應該被判鞭刑,外加16年徒刑,但他已經50歲,因此免除鞭刑。
這名男子被捕後,他太太跟女兒都原諒他,他的女兒甚至還請法官從輕量刑。
【
上一篇
】 【
返回相關新聞
】 【
下一篇
】
回首頁
關於我們
優良團隊
服務專區
法律常識
徵信快報
實際案例
聯絡我們
心理測驗
婚姻百寶箱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