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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拒絕行房 地院判離婚
中國時報 2011-03-29
謝男與王女兩年前由親戚介紹認識,婚前未發生性關係,兩人去年一月結婚,謝男發現妻子不願與他行房,時常外出遊玩不理會他,去年六月十八日更離家不歸;王女坦承結婚純粹好玩,想瞭解結婚有何感覺而已,謝男請求離婚判決,並請求聘金、結婚費用六十萬元,高雄地院昨判兩人離婚,其餘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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