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算極端兇殘 家暴夫殺死前妻判20年
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
台中市女計程車司機陳秀華曾上于美人電視節目哭訴遭家暴,事後陳女遭前夫陳建財拿剪刀刺死,最高法院昨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,依殺人罪判處陳某20年徒刑確定、褫奪公權10年。
庭訊時,同樣開計程車為業的陳某坦承犯案,指案發前因陳女一再索討3萬元債務,他一時氣憤才殺害她。
不過陳女家屬認為,陳某是預謀殺人,強調兇器剪刀是陳某事先買來預備殺害陳女,案發時陳某持剪刀脅迫陳女到陳某的租屋處,還強迫陳女發生性關係。
最高法院採信非預謀殺人
合議庭採信陳某的說辭,認為剪刀是一般家庭用品,陳某不可能刻意買剪刀行兇,且案發時兩人雖已離婚,但彼此間仍有割捨不斷的愛恨情仇,因此判斷陳女自願到陳建財租屋處,並在陳某請求下發生關係,後因兩人爭吵,陳某隨手拿起剪刀殺害陳女。
符合自首減刑規定
對於陳某最後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一事,合議庭認為,陳某自首犯行,並帶警方到她陳屍處查看,且案發時陳某因陳女催討債務,刺殺陳女頸部一刀,並未持續刺殺陳女,合議庭認為陳某手段不算極端兇殘,且符合自首減刑規定,因此未處極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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